今年以來,東莞市司法局按照東莞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廳行政應訴工作部署,加強統籌指導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全面構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新秩序,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效。
強化與法院協調聯動
建立健全行政應訴溝通共享機制
東莞市司法局與東莞市中院召開專題會議,就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落實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等相關問題達成共識并形成會議紀要。東莞市司法局與東莞市兩級法院建立行政應訴聯系和臺賬共享機制,東莞市兩級法院每個季度向東莞市司法局通報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東莞市司法局根據法院反饋情況加強統籌指導,協調行政機關配合市兩級法院的審判工作。同時,東莞市司法局與東莞市兩級法院共同研究解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動。
壓實行政應訴主體責任
大力提升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
東莞市司法局先后向各鎮街(園區)、市屬各部門發出《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函》和《關于全力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的函》,要求各行政機關嚴格落實法律規定,堅持“應出盡出”原則,積極構建負責人出庭常態化機制。嚴格執行敗訴行政案件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年度“雙報告”制度,倒逼行政機關落實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促進依法行政。同時,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帶頭作用,對社會關注度高、執法任務重且行政案件數量多的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個單位實行專會專函,壓緊壓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要求和任務,全面提升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據東莞市兩級法院統計反饋情況,今年第一季度東莞市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已超百宗,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落實推進成效明顯。
完善行政應訴監督機制
確保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長效推進
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研究將行政機關履行行政應訴主體責任、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落實“雙報告”制度等工作納入“法治東莞建設”考評指標。建立行政應訴工作通報、約談機制,對東莞市兩級法院反饋的行政機關不履行應訴工作職責、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偏低、行政案件發生一敗再敗等情形,在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年度報告中予以通報,并視情況提請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進行約談,形成多方協同監督的格局。
接下來,東莞市司法局將進一步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統籌指導,督促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出庭應訴,使行政機關負責人“敢出庭、愿發聲、有作為”成為新常態,全力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廣東司法行政)